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夯实研究基础,活跃学术氛围,实现教学科研互促互融,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71号)以及《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1号)、《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2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完善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布局,推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为基本原则,整合全校科研资源,力争做好“两服两转”,即科研成果为本科教学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力推动科研成果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已建有平台的院部要加强现有平台建设和管理,本年度不再新建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1.平台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2.平台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鲜明特色,应是国家和湖北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总体研究实力较强;
3.具备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较为可行的研究规划和较强创新的预期成果,具有申报省部级创新平台的发展潜力;
4.依托单位具备保证科研平台运行的基础工作条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
5.与地方建设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有“两服两转”的成功案例;
6.平台名称和具体研究方向不能与已建的校级平台相同或相近,鼓励跨学科申报校级科研创新平台。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较强,在研究群体中具有凝聚作用。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省厅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出版或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专著或论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团队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鲜明特色,研究方向属于国内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或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领域,研究能力较强,具有申报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潜力;
3.团队按职责分为负责人、骨干成员及参与人。团队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1个团队,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加入2个团队。团队负责人及骨干成员人数不宜超过6人,团队成员总数不宜超过10人,团队成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50%;
4.依托单位具备保证团队科研工作的基础条件,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
5.与地方建设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有“两服两转”的成功案例;
6.团队名称和具体研究方向不能与已建团队相同或相近,鼓励跨专业申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三、建设周期和资助经费
每个平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三年内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经费资助。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且管理较好的平台或团队,可加大经费资助。
四、具体要求
本年度平台和团队评审程序为:科研处初审申报平台和团队负责人资格及相关条件、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为确保项目评审公正有序,明确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71号)以及《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1号)、《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2号)筹划科研创新平台及团队建设,应对拟建平台或团队进行可行性论证,督促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2),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可行性严格把关。学校对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暂停所在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以近五年的成果产出为依据,只统计2016年6月至2021年10月的成果和数据。
(三)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一式3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9456@whxy.edu.cn。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月28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1299558,邮箱9456@whxy.edu.cn
附件:1.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立项建设申请书
2.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申请书
3.武汉学院2022年度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建设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