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夯实研究平台,打造创新团队,推动学科建设,提升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8〕86号),现启动2018年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校级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1.具有申报并认定为省部级创新平台的发展前景;
2.科研创新平台研究方向应是国家和湖北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已形成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鲜明的特色,总体研究水平处于省内民办高校领先或校内领先;
3.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原则上应有独立研究场地;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较完备的图书资料和数据库;
4.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属于学科单位集体项目,应有经验丰富、善于管理和团结协作的平台建设负责人,一般应由本单位教授担任;拥有一定数量且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具有较雄厚的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曾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5.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联系密切,有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且有向企事业单位转移、辐射科研成果的经验;
6.依托单位能保证科研平台运行经费,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
7.科研创新平台名称和具体方向,不能与已建的校级平台重合。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具有申报并认定为省部级创新团队的发展前景;
2.科研创新团队研究方向属于国内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或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领域,学术水平在校内及我省民办高校同行中具有比较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科研团队应具备良好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
4.团队成员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带头人应具有高深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较强,在研究群体中有凝聚作用。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须具有博士学位),且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或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专著与论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5.团队带头人只能领衔申报1个团队,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团队。
6.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申报。
二、资助经费
学校2018年拟对每个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资助经费1万元。对论证科学、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预期成效和前景好的,经学校研究可单独加倍资助。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8〕86号)第三章相关条款筹划创新科研平台建设,对拟创建科研创新平台及团队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校外专家组充分论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凡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暂停本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以近五年的成果产出为依据,只统计2013年6月至2018年8月的成果和数据。
(三)学科建设办公室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8〕86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组织专家对拟建科研创新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可行性及负责人资格进行考察和评审,或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发文。
(四)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一式5份,汇总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9205@whxy.edu.cn,联系人:吴兴强,联系电话:18186511045。
(五)本次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立项建设申请书
2.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申请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