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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科研处〔2020〕19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0-05-25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强化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质量,学校按计划开展本年度上半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一)验收对象

1.延期项目结项

①2018年度获批立项并已申请延期的校级科研一般项目;

2.按期项目结项

②2018年度获批立项的校级科研重点项目;

③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校级科研一般项目;

3.提前项目结项

④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校级科研重点项目;

(二)变更申请

1.延期申请:①类项目此次如不能正常结项,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②③类项目此次如不能正常结项,可提出延期申请;

2.成员变更:此次申请结项的项目不能突击申请成员变更,其他继续在研项目可提出成员变更,成员变更必须至少在结项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主持人,完成项目结项验收以及变更申请工作。

二、结项要求

(一)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2篇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普通期刊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公开出版1本专著;

2.一般项目结项: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1篇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普通期刊论文。

(二)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1篇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结项: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2篇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普通期刊论文(可含《武汉学院学报》论文1篇)。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自学校发布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三、结项程序和注意事项

1.此次项目结项工作因疫情原因,科研处将利用“武汉学院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在线上实施审核,申请人可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项目结项材料模板,并通过平台完成结项材料递交,院部审核(科研秘书及科研院长登录系统后完成)完后提交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完成全部结项申请审核后,由院部科研秘书通过平台打印结项报告及汇总表并盖章后提交科研处存档。

2.线上平台结项申请截止时间6月20日24时,申请人线上操作培训时间5月28日晚19时,培训方式及内容可加通知后的企业微信群后进一步了解。

3.科研处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后印发项目结项证书。

联系人:吴兴强,电话:18186511045。

企业微信群:2020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微信群



                        科研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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