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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科研处〔2020〕23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0-07-02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可申报指导性项目。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院部推荐的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其他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的方式确定学校推荐申报项目。各院部各择优推荐1-3项,其中不少于1项的负责人为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并在各院部推荐汇总表中备注“未获过省级以上项目”。申报人在进入系统填报前,可按附件1申请书模板填写并准备相关上传材料,填写的申请书可用于院部内部评审和网上填报。

(二)各院部按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后,将院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给申报人分发申报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再进行网上填报。

(三)申报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暂不填写,待学校评审通过后,获得推荐申报的项目再作签名、盖章、扫描上传。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时,不需要下载申请书,按照页面指引->页面填写基本信息->页面填写成员->页面填写预算、合作单位等->在线上传承诺函、正文、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学校对各院部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再在限额内推荐上报,同时提交申报公函和清单。为此,请各院部于2020年7月9日(下周四)前提交院部推荐汇总表,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报人于7月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以备组织校内评审。

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各院部注意时间节点,严格申报纪律,加强项目审查,按要求推荐质量较高的申报项目,逾期、超额均不受理。

附件1:申请书模板

附件2:院部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299703


              科研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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