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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处〔2021〕17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1-04-25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列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为组织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认真查看《指南》和《办法》,对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选好研究领域和方向。

2.仔细阅读申请评审书上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要求准确填写。特别注意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和“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部分的填写要求同活页一样,需要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3.时间安排:以院部为单位,每个院部择优推荐不超过4项,并于5月28日前将院部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报人于5月30日24时前从校园门户网登录“武汉学院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校内申报,在申报页面提交申请评审书和活页,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按省教科院规定的申报限额推荐上报。申请评审书中需要签名的位置机打填写,盖章位置不盖章。

4.各院部择优推荐时请特别注意三点:一是研究选题尽量参考指南,如自选选题则选题要属于教育科学研究范畴。二是可选报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根据申报人科研能力、前期成果积累、选题情况综合考虑选报,研究价值较大、前期成果积累丰富的选报重点课题。三是注意申报的基本条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按申请书填写提示填写推荐人意见)。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299703

附件1: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和申报办法)

附件2:2021年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3:2021年课题申报活页

附件4:院部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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