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方法》(武院政字〔2019〕72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对近期提交的15项申请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了审核,4项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及8项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结项要求,准予结项。具体结项情况如下(详细结项文件见附件):
另结合项目审核中反映的问题,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进行项目资助信息标注,但不可一个项目成果同时标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批次、同类型项目。标注规范通常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因出版社限制校级类型项目标注:至少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结项前不可突击变更项目组成员,在人员变动时及时变更,至少应于结项前3个月提交成员变更申请;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在财务系统中的指标ID为:392,摘要为: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已结项项目负责人到科研处领取结项通知书,未领取项目经费折的到科研处领取经费折。
联系人:吴兴强,81299558
科研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