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学术著作认定工作,保证我校学术著作的质量水平,促进我校科研和成果产出良性发展,根据《武汉学院权威、核心期刊等级和著作认定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69号)、《武汉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武院政字〔2019〕182号)、《武汉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68号)的相关规定,科研处将于近期对2020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组织审核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2020年度我校在职人员正式出版的、有学校署名、CIP数据可查的独著、合著,不包括教材类图书。
二、认定程序。著作人自愿申请,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公示审核认定结果。在审核认定期间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申请审核认定的,将不再予以审核认定。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申请人按通知后所附申请表逐项填写,“是”“否”两种情况必须二选一,并按要求作简要说明,按表中说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1年3月28日前,纸质证明材料用标准档案封装(将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的认定申请表(A4)复印件第1页贴在档案袋正面,第2页贴档案袋背面),以及5本样书(不能提交的说明原因),交科研处(行政楼12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eyan@whxy.edu.cn。
附:武汉学院2020年度学术著作审核认定申请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