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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2年度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科研处〔2022〕19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2-04-20点击:

各相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与重点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就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研究选题参考见《湖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鄂教政法〔2014〕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教规〔2011〕6号)执行。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历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研究项目以学校名义申报,省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全省立项总数控制在60项左右,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和研究实力,认真组织推荐申报。科研处将按申报限额,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择优推荐2项申报。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其中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不需盖章。报纸质版的同时上报电子版。科研处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5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81299703,9096@whxy.edu.cn

附件1.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

        2.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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