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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2022〕21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2-05-12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可申报指导性项目。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计划项目属科技类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职称和学位条件限制。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的方式确定学校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人在进入系统填报前,可按附件1申请书模板填写并准备相关上传材料,填写的申请书可用于院部内部评审和网上填报。

   (二)各院部按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后,将院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给申报人分发申报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再进行网上填报。

   (三)申报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ust.e21.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暂不填写,待学校评审通过后,获得推荐申报的项目再将签名、盖章、扫描上传。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时,不需要下载申请书,按照页面指引->页面填写基本信息->页面填写成员->页面填写预算、合作单位等->在线上传承诺函、正文、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学校对各院部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再在限额内推荐上报,同时提交申报公函和清单。为此,请各院部于2022年5月25日前提交院部推荐汇总表,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报人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以备组织校内评审。

   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各院部注意时间节点,严格申报纪律,加强项目审查,按要求推荐质量较高的申报项目,逾期、超额均不受理。

   附件1:申请书模板

附件2:院部推荐汇总表

附件3: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299703

 

                            科研处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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