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1号)与《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2号)要求,学校将于2023年11月下旬组织校级创新团队、平台到期结项验收工作,到期不能按时结项验收的,提出延期申请,校级创新团队延期不超过1年,校级平台延期不超过2年,省级创新团队验收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一、结项验收时间
1、2023年10月30日前,该结项的校级创新团队、平台提出结项申请,在项目文档中上传所有结项材料。
2、2023年11月10日前,科研处对上传结项材料形式审定,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审定意见。
3、2023年11月30日前,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评审,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结项条件要求,汇报团队与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时间为8分钟。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结项申请表(科研处下载)
2、项目验收报告书(科研处下载)
3、项目经费决算情况
4、仪器设备购置及使用情况(仅校级科技创新平台提交)
5、汇报PPT(8分钟),对照《团队(平台)中期执行情况统计表》中的建设目标,逐个汇报科研项目、专利、科研成果等实际完成情况。
三、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1、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将加大建设力度,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平台;
2、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学校将其纳入下一轮重点建设范围并维持原有建设力度;
3、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经整改完善,可在下一年内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未通过验收的则终止团队(平台)建设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资金,并对其验收为不合格创新团队、平台撤项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7-81299558
科研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