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使用,结合学校实际以及科研项目管理“放、管、服”的精神,同时考虑到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需要,经与基金会协商,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2023年以来立项的“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进行调整。
1.项目执行期间,最高可开支项目总经费的30%作为科研业务费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必要的调研、资料等费用支出。
2.项目执行期间,可以报销项目主要结题成果的资助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学校科研平台、团队成果经费报销标准。
3.除上述可在项目执行期间开支的经费外,项目其他经费须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科研经费使用,也可以按照《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将不超过30%的项目总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的科研绩效支出。
4.“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延期到期后还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将予以清理撤项,学校将收回项目剩余经费用于学校其他科研项目。
科研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