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科研环境,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学院权威、核心期刊等级和著作认定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69号)、《武汉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武院政字〔2021〕52号)、《武汉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68号)等相关规定,科研处将对2024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统一组织审核认定,并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奖励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学术著作审核认定
1.认定范围。2024年度(版次时间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我校在职人员正式出版的、有学校署名、CIP数据可查的学术研究型独著、合著,不包括教研教材类、科普类、文学类等非学术研究型图书。
2.认定程序。著作人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学校组织审核认定,公示审核认定结果。在审核认定期间未按要求申请审核认定的,将不再予以审核认定。各单位初审时,对图书版权页明确标注教研、教材、科普、文学等非学术研究型图书的不得推荐申请认定。
3.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申请人按通知后所附申请表(附件1)逐项填写,并按要求作简要说明,按表中说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涉及的纸质证明材料用标准档案封装(将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的认定申请表贴在档案袋正面,原件装入档案袋中),以及5本样书;各单位对申请著作进行初审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盖单位章。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交科研处,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096@whxy.edu.cn,申请表文件名称为**学院+著作人姓名+2024学术著作认定申请表,汇总表文件名称为**学院+2024学术著作认定申请汇总表。
4.获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立项出版的学术著作可免予审核认定,著作人只填报本院部的“**学院2024学术著作认定申请汇总表”,并上交科研处2本样书即可,不用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关于2024年度科研奖励申报评审工作
1.奖励范围。一是论文成果,二是艺术影视类作品成果,三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四是社会服务类成果,五是授权专利成果,六是软件著作权成果,七是年度结题横向项目类,八是有校外到账经费的纵向项目类。以上各类奖励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中各类填表说明。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初审时请注意,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
2.认定程序。申报奖励的成果须先在我校科研系统按要求完成登记,未登记成果不再纳入奖励。个人在校科研系统登记上传相应资料后,及时通知本人所在院部审核通过。在审核认定期间未按要求申报奖励的,不再予以补奖。著作成果提交学校审核认定,经学校认定达到学术著作质量要求后自动转入年度科研奖励评审,著作人不用再提交著作奖励申报。通过院部和科研处初审的申报成果,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奖励。
3.材料提交。各项成果申报人应认真查阅各类申报表中的填表说明,准确填写奖励申报汇总表各栏目内容(见附件3,内含8类分项表格)。此外,论文成果为中文期刊的,须提交当期期刊杂志原件1本;为外文期刊论文的,须提供论文全文和检索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评审结束后本人可将原件材料领回;艺术影视类作品成果、获奖的科研成果、授权专利成果、软件著作权成果的证书和社会服务类成果的审批或采纳证明须扫描为PDF版报电子版材料即可,每项材料扫描件的文件名为姓名+成果类别;有校外到账经费的纵向项目类和横向项目类,按附件3中汇总表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其中国家级、省部级纵向项目只需填表,其他有校外到账经费纵向项目还需提供立项或结项证书(扫描PDF版,姓名+项目来源+立项或结项证书)。《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学报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须提供转载证明材料,其他符合奖励范围的成果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
2025年3月5日前,各单位将纸质证明材料和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的奖励汇总表(附件3)交科研处,部分奖励项目所需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汇总表电子版,由申报单位统一打包发至邮箱9096@whxy.edu.cn。
4.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院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对不符合质量导向的、未达到评奖门槛条件的成果不予推荐。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涉及学术不端问题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达到该类成果的申报条件;(4)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科研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