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老师们对科研知识不断创新求索的精神,6月16日13:30,法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在学1203教室开展了2020-2021-2学期第二期科研工坊活动,本次科研工作坊以“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规制研究”为主题,由民商法学教研室刘丹副教授主讲。
(图为刘丹副教授)
本次科研活动,刘丹副教授先介绍了研究的目的,分析了对诉讼中的虚假陈述进行规制,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并且结合2020年5月1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背景,阐释了其中新增的第63-66条的重要意义,既确立了当事人的真实陈述和完整陈述义务,又强化了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同时对法官的询问权和处罚权进行了规定。随后,刘丹副教授通过对其进行实证研究,将自己对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问题的观点进行了分享,并逐一对询问当事人的程序、有关当事人陈述的补充性证明力规定、完全陈述义务的界限、涉及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等制度规范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评述,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图为活动现场)
在互动提问环节,与会老师踊跃发言,和刘丹副教授进行探讨,本次科研工坊活动在老师们热烈的讨论中结束,老师们纷纷表示获益良多。法学院副院长周萍要求专任教师多参与科研申报,多开拓科研视野,树立法学院良好的学术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