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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的通知(科研处〔2019〕13号)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19-09-10点击:


全校各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夯实研究平台,打造创新团队,实现教学科研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8〕86号),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校级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1.具有申报为省部级创新平台的发展潜力;

2.研究方向应是国家和湖北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已形成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鲜明特色,总体研究水平处于省内民办高校领先或校内领先;

3.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基本条件;

4.平台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曾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5.与地方建设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6.依托单位能保证科研平台运行的基础工作条件,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

7.平台名称和具体研究方向不能与已建的校级平台相同或相近。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具有申报为省部级创新团队的发展潜力;

2.研究方向属于国内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或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领域,学术水平在我省民办高校同行中或在校内具有比较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较强,在研究群体中有凝聚作用。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近3年曾主持过省教育厅及以上的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出版或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专著或论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团队按职责分为负责人、骨干成员及参与人。团队负责人及骨干成员人数不宜超过6人,团队成员总数不宜超过10人,团队成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50%;

5.团队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1个团队,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加入2个团队。

6.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申报。

二、建设周期和资助经费

每个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三年内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经费资助。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取得较大研究成果且发展潜力较好的,经学校研究后可加大经费资助。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依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武院政字〔2018〕86号)筹划科研创新平台及团队建设,应对拟建科研创新平台或团队进行可行性论证,督促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2),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学校对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暂停所在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以近五年的成果产出为依据,只统计2014年6月至2019年8月的成果和数据。

(三)科研处对拟建科研创新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资格及相关申报条件进行考察和初审通过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立项。各科研创新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一经立项,严格按照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相关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及验收。

(四)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一式5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9205@whxy.edu.cn,联系人:吴兴强,联系电话:18186511045。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立项建设申请书

2.武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申请书

3.武汉学院2019年度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建设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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