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见附件)要求,学校将推荐本校相关成果上报至省教育厅,省厅在高校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经遴选公示后推荐至教育部参评。
一、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 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 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 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 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 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 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单位要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 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申报人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2023 年 2 月 1 日-18日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及数量要求请参照《通知》正文。《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于2月18日前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1299703。
附件:教育部申报通知及成果奖实施办法
科研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