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71号)、《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1号)、《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2号)要求,学校将于2023年3月下旬组织开展学校校级科研团队(平台)中期评审推进工作,各团队(平台)负责人需汇报本团队(平台)任务推进情况及下步计划,汇报时间为8分钟。具体汇报内容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依据《团队(平台)中期执行情况统计表》中的建设目标,逐个汇报科研项目、专利、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实际完成情况。
1、已完成工作。列举目标完成的成果或成效,并作简要介绍;
2、正在完成工作。简要介绍进展情况;
3、未完成工作。简要说明原因,总结梳理团队(平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结合学校和本平台(团队)实际,提出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
二、下步工作计划
对于未完成建设目标的,下一步详细说明团队的建设工作计划。
三、提交材料
1、每个团队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汇报提交PPT(8分钟)(内容:已完成工作、正在完成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团队成员变动情况)。
四、情况说明
1、3年建设期内已完成建设目标的团队(平台),应申请结项;对于延期1年仍未完成的团队,学校将终止该团队(平台)的建设工作,同时停止资助,收回团队剩余资助经费。
2、对校级结项优秀团队将优先推荐省级创新团队。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7-81299558
科研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