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科技创新管理团队试行办法》(鄂教科[2004]1号)、《武汉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71号)、《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1号)、《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武院政字[2019]142号)要求,科研处将于2023年4月上旬组织专家到有建设任务的学院集中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后评议(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时间报科研处),各团队(平台)负责人需要汇报团队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为8分钟,具体汇报内容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依据《团队(平台)中期执行情况统计表》中的建设目标,逐个汇报科研项目、专利、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实际完成情况。
1、已完成工作。列举目标完成的成果或成效,并作简要介绍;
2、正在完成工作。简要介绍进展情况;
3、未启动的工作。简要说明原因,总结梳理团队(平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结合学校和本平台(团队)实际,提出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
二、下步工作计划。对于未完成建设目标的,下一步详细说明团队的建设工作计划。
三、提交材料
1、每个团队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后)。
2、汇报PPT(8分钟)(内容:已完成工作、正在完成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团队成员变动情况)。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1299558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